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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15:43     (点击: )



 

各助学单位、助学考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受理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的要求,为确保我校上半年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八)自学考试专业须为我校主考专业并为我校助学考生,助学费用已缴纳完毕。

二、申办时间

63日至612日(工作日)。若考生个人基本信息需更正的,请于527日至530日期间前往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信息修改。地址: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西校区3号楼53507室。

三、申办程序

(一)本次毕业申请全程线上办理,考生须在毕业申请前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须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扫描文件、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照电子图像文件以及《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彩色扫描文件等材料。

(二)考生须在申办时间段内登录“贵州自考”微信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微信搜索“贵州自考”),按小程序指引选择初审单位(助学考生只能选择所在助学单位)、匹配专业成绩、填写个人前置学历信息(申请专科毕业没有此项)以及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面免冠照和《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文件大小在0.5M-2M之间,图像要完整、清晰),提交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操作指南详见毕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

(三)已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主动关注本人毕业申请状态,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反馈提示重新提交材料完成毕业申请。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录“贵州自考”小程序按指引缴纳毕业证书审定费,缴费时间截止202561317时,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四)各助学单位应指导复符合毕业条件的所属助学考生使用小程序进行毕业申请,并须统计本次进行申请的考生情况,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附件3)并交继续教育学院,如不提交登记表的,我院不予审核通过。

(五)确有线上无法申请的考生,请于工作日致电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并按学历教育科指导提交线上或线下申请。

四、申办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考生须仔细确认各项信息,如因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毕业证书颁发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二)《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进行小结,须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三)正面免冠照电子图像文件要求。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详细规范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4)。

特别提醒,如考生电子图像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其毕业信息将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电子注册,影响毕业证颁发,请各位考生严格按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提供照片,如因照片原因导致不能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前置学历要求。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确保本人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已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在毕业申请时,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并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前置学历弄虚作假,导致考生本科信息不能注册或学历倒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前置学历个人基本信息与现申请本科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5910日)或“学历认证报告”,同步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并耐心等待前置学历复查。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贵州自考”微信小程序

说明: 贵州自考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 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2.毕业申请操作指南

3.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526 

 

一审(校):缨紫

二审(校):刘亭伶

三审(校):李畅

附件【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毕业申请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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