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教学点:
现将《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统计填报工作,并于2019年3月5日之前返回相关材料!
附件:1. 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3.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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